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15〕579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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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15〕579号文件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定州市、辛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积极推进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以省机关事务局、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的名义转发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管节能〔2015〕579号),请予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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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管|节能|通知 |
责任编辑:赵若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