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国管局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相关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表主要包括两种: 1.《“十二五”时期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 2.《“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抽查表》(以下简称抽查表,见附件2) (二)调查方式采取抽查方式,填写相关调查表。 (三)调查数量。此次调查的公共机构类型既有机关,也有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共机构层级既有省级,也有地(市)级、县(区)级的,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公共机构的抽查比例按相应总数的1%左右掌握。此次全省共计调查公共机构数量380家,其中省级50家,11个各设区市各负责调查30家,2个省直管县(市)定州、辛集各负责调查10家。 二、调查内容填写 调查表由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填写,其中一、二、三、五部分可根据现掌握实际情况填写;第四部分“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可采取抽查方式填写。 抽查表由被抽到的公共机构填写。 三、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单位于2016年4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相关材料包括调查表(纸制版、电子版)和被抽查公共机构填写的原始抽查表(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一)此次调查工作时间较紧、任务较重,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如实、完整地采集、填报数据,按时报送我局。 (二)调查表和抽查表可从公共机构节能网(//ecpi.ggj.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附件:1.“十二五”时期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 2.“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抽查表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联系人:王志勇、陈友柱 联系电话:0311-87807265、87907319)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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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十二五|节能|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