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18年度省直机关国有资产处置计划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 为加强省直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确保资产处置规范高效,结合省直实际,现就组织开展编报2018年省直机关国有资产处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单位 省直各部门及其直属(部门管理)事业机构、省直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编报依据和范围 (一)编报依据: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价值依据,资产台账、资产卡片等资产信息为数量依据,以《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备标准》中使用年限为报废依据进行编制。 (二)资产范围:纳入单位资产台账管理的国有资产。 三、报送内容 (一)填报《2018年度省直机关国有资产处置计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按处置方式分别填报)。 (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冀财资〔2018〕3号)文件要求,省直各部门报送省财政厅的材料,同时报送省机关事务局一份。 (三)为便于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沟通和联系,请认真填写《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在hw87902973@163.com邮箱中,登录密码:87902973)。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省直各部门务必于2018年3月23日17:00前将上述需报送材料报省机关事务局资产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处置计划编报工作,加强指导和内部协调配合,保证数据质量,并按时报送。 (二)2018年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的处置将以各单位上报的处置计划为依据,按各单位填报的时间节点进行处置。未报送处置计划或未报送2017年资产报表的单位,今年不予以进行资产处置,待下年列入报送处置计划并补报上年度资产报表后再行处置。(三)《2018年度省直机关国有资产处置计划表》和《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的电子版请在hw87902973@163.com邮箱(登录密码:87902973)中下载。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 (详细政策咨询:黄伟,519室,电话:87902973;刘亚龙,528室,电话:87803306) |
关键词:国有资产|计划|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