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8年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2018-06-05 1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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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事管〔2018〕4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的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根据国管局节能司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现将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要紧紧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降耗保卫蓝天”和全国低碳日“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的活动主题,以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与能效领跑者、生活垃圾分类等为重点,大力宣传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带头落实国家和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实施节能工程,推行垃圾分类,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要组织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对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省级教育、科技、文化、卫计、体育、监狱等系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本系统主题宣传活动。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省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出行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办公区开展停开空调、部分电梯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倡导广大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践行“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出行理念,争当绿色出行的践行者、宣传者、引领者,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绿色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印制、张贴节能宣传画。省机关事务局将组织印制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宣传画、宣传资料等,向省直有关单位发放,在公共机构范围内张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自行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宣传画电子版,印发当地公共机构张贴。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从公共机构节能网下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和宣传视频,用于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养成自觉节能习惯。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所属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网或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参与国管局举办的节能宣传周各项活动,节能宣传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重要内容。 (二)认真总结上报。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本地、本部门节能宣传周活动新闻稿件发送至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邮箱(hebeijnb@163.com),省局将择优报国管局节能司。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0311-87805998)

关键词:宣传|节能周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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