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04-08 10: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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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事管〔2019〕35号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

  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省直各部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任务的攻坚之年。根据国管局印发的《关于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

  河北省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和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管局节能工作安排和省委、省政府节能降碳工作部署,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完善制度标准,实施节能工程,强化督导落实,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组织开展2019年度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案例,做好网站、微信、简报等日常节能宣传。优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内容,积极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和面授培训工作,聚焦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和示范单位建设,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推进示范单位创建

  按照国管局工作部署,总结提炼前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成效,广泛交流推广,发挥好示范单位和能效领导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优化组织方式,组织开展2019—2020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组织开展省市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力争到2020年底创建100家省级示范单位,200家市级示范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节水行动方案,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三、大力推进节能改造

  要认真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分解下达全省“十三五”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指标的通知》(冀公节能办〔2016〕2号)要求,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结合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实施围护结构、供热、空调、动力、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做好部分省直机关既有办公建筑外窗节能改造推进工作。

  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开展网上展示、线下交流等推介活动,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能效水平。推动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组织公共机构申报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五、继续推进垃圾分类

  根据国管局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以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全省公共机构,特别是省直各部门所属公共机构、各市县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三甲医院、监狱、场馆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加强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果。

  六、扎实做好能耗统计

  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数据质量抽查。开展第二次公共机构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加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力度,优化改进统计信息系统,提升能耗统计信息化水平。分层次通报能源资源消费信息,推进信息公开。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研究制定《河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

  七、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考核

  进一步规范优化考核方式,按照省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制发2019年度省直部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实施方案,做好日常记录和年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按时报省委组织部,作为2019年度省直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省直部门绩效管理考评依据之一。各市要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纳入本级绩效等综合性考核。配合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完成对13个市节能削煤(公共机构节能部分)考核。

  八、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复核、更新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

  根据国管局重点用能单位标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的确定标准,复核、更新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公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组织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协调推进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专题分析,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立足实际,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坚持和强化联络员制度,着力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和指导,确保工作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关键词:节能|通知|要点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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