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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运行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19-06-06 16:27:00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运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省政务服务大厅筹建背景

  加快筹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要求,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强力推动市县行政审批局全覆盖,在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上成效突出,在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上,积累了一定的基础经验,进一步扩大改革效应,将市县改革成果向省级延伸,加快筹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势在必行。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方案》要求,深化我省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瘦身提速,以“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为抓手,加快建设集中统一、运行规范、便捷高效、高度智能的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打造“三个平台”,实现“三个提升”。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原则,打造“阳光政务”;坚持集中统一、便民高效原则,全面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坚持科学设计、实用实效原则,突出合理规划布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坚持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原则,构建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平台。

  第三部分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

  《方案》明确,省政务服务办负责大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规范、统一管理;负责对大厅进驻事项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监督指导。大厅实行“两个不变,三个统一”管理方式,即:进驻事项部门审批权限不变,进驻人员人事隶属关系不变;大厅对进驻事项统一进行受理和送达,对进驻人员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对部门行政效能和进驻人员统一进行年度考核。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一门一站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首席代表负责”的运行模式,切实做到“两不见面”,大厅事、大厅办。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四部分内容,共计15项具体工作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一是高标准建设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包含加快推进大厅工程建设、科学设计大厅功能布局、打造智能信息支撑体系、严密组织项目招标采购。

  二是有序推动部门事项和人员进驻,包含梳理省级政务服务目录、确定进驻部门及事项、明确进驻人员及职责。

  三是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程度,包含健全大厅管理制度、统一审批服务标准、打造套餐集成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服务,包含建设综合监管平台、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加强综合保障服务。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

  为确保建设全国先进大厅目标完成,《方案》对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建设经费、强化督促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方案》亮点

  (一)大厅建设运行机制有明显突破。《方案》明确“前台综合受理、一门一站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首席代表负责”的大厅运行机制。综合受理和统一出件窗口人员为大厅工作人员,部门审批人员在大厅后台进行集中审批,大厅工作人员负责事项审批的入口(受理)和出口(送达),部门审批人员负责中间环节的核心审批,审批信息后台流转、数据跑腿,前台综合受理按程序计时,后台审批限时办结,审批流程全链条电子巡查。实现申请人和审批人“两不见面”,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一站服务。

  (二)整体建设贯穿“互联网+”精神。落实许勤省长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行政资源,以政务大厅为依托,构建高效运行、数据共享的省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体系。

关键词: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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