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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疑答复实施细则》解读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19-12-18 14:22:13来源:国管局

  为切实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新规定,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规范相关方行为,为政府采购参与者提供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专业化平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疑答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了有效质疑提出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如质疑人主体资格,质疑函的形式、内容要求和递交方式等,以及对虚假、恶意质疑的处理方式,引导供应商合法合理行使质疑权;细化了质疑答复的具体要求,如质疑答复主体,质疑复核原则和答复期限等,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答复行为。相较94号令,实施细则还增设了询问章节,明确询问答复的主体、时限、方式和注意事项,引导供应商通过更便捷高效的方式解决简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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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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