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冀事管〔2020〕6号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定州市发展改革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河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冀事管〔2019〕13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强、数据汇总量大、时限要求高等特点。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充分认清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统一组织,逐级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完成2019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任务。根据《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各级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检查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深入细致,准确无误逐项填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相关内容 (一)各级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根据新修订的《统计调查制度》(冀事管〔2019〕127号)要求,及时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填写各类统计报表、撰写上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分析报告。 (二)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消耗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水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数据。 (三)统计方法为全面统计调查。 三、注重实效,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工作 (一)各市(含辛集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定州市发展改革局务必于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并上报本行政区2019年度公共机构消费统计报表。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于2020年2月14日前完成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2019年度公共机构消费统计报表及节能工作总结。 (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司法厅分别负责省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监狱等系统的消费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三)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应通过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数据直报系统填写报送数据或直接登录以下网址(http://211.90.37.168:8088/login.jsp)填报数据。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联系人: 陈义军 李海林 联系电话:0311-87902218、87801033 软件工程师冯工:18732952692,微信号:fengting616 统计政策咨询吕冬杰:0311-89100061 邮箱:hebeijnb@163.com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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