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做好疫情期间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工作提出要求
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 对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做好疫情期间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工作提出要求 2月14日,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全省公共机构贯彻落实冀垃圾分类办〔2020〕3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贯彻落实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提出要求: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依照本单位人员规模和行进路线,在院落大门口或办公楼入口等处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要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字样,规格和颜色可参照医疗废物垃圾桶样式,并铺设塑料袋内衬,尽量采用脚踏式翻盖垃圾桶。同时,要组织干部职工按规定投放废弃口罩,并与属地环卫部门或专业公司搞好对接,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转运处理。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尽快将《紧急通知》精神传达到位,对本级所属公共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以合适的方式进行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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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