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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幼儿园2020年招生简章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20-07-10 12:32:00来源:省直幼教管理中心

  一、招生对象

  河北省省直党政机关(含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在满足以上幼儿入园后,酌情考虑省直党政机关(含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三代、烈士、现役军人、博士后政策照顾人员等子女入园。

  二、具体安排

  (一)报名时间

  7月20日早8:00至24日晚8:00

  请勿提前填报信息,7月19日会清空报名系统数据。务必于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新提交的报名信息。尽早绑定“河北省省直幼教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已完成提交的,随时关注公众号信息推送,查询报名资料审核情况反馈,并及时修改完善。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电脑端报名。登录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http://swj.hebei.gov.cn,点击首页“省直幼教入园报名”窗口,直接点击链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者谷歌火狐。

  方式二:手机端报名。手机扫描右图二维码,关注“河北省省直幼教管理中心”公众号;或直接从微信公众号搜索“河北省省直幼教管理中心”,点击关注。

  不再接收线下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基础资料

  (1)幼儿证件照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2寸、100kb-300kb之间);

  (2)《户口本》原件,包括《户主页》(首页)、幼儿及相关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3)《幼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4)《幼儿预防接种本》原件;

  (5)幼儿家长《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其他资料

  (1)省直党政机关(含全额事业单位)三代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退休审批表》原件,证明幼儿、幼儿父母、幼儿祖辈三方直系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祖父孙三代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非同户籍的提供祖辈《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干部履历表》原件)。

  (2)烈士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原件。

  (3)现役军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信。

  (4)博士后政策照顾人员提供相关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四)结果查询

  请于8月中下旬登陆申报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将于“河北省省直幼教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随时关注。

  (五)办理入园手续

  视疫情情况安排结果查询和办理入园手续时间,请随时关注公众号推送的相关通知。

  为确保省直园舍符合建筑安全标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省直幼儿园近年陆续进行园舍加固改造工程。目前,省六幼、省七幼加固改造已开工,因工程量较大,用时较长,预计9月至12月秋季学期暂不开园。拟选择报名省六幼、省七幼的家长可先报名,待工程全部结束再办理入园手续,如工程进展顺利,暂定寒假后开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家长慎重考量填报志愿,原则上一经录取不得办理转园。

  三、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绑定“河北省省直幼教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接收通知消息,了解报名进程。使用电脑注册后,需要在微信中登录一次,会自动绑定账号,微信中注册直接绑定,报名成功后,微信公众号中登录过的账号才能收到通知信息。

  2.所有证件都需要以图片形式上传,要求图像清晰。如用手机报名,建议一次性拍好全部照片,方便填报时选择添加。

  3.提交证件需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园资格,如已入园,一律做退园处理。

  4.报名期间服务与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311-87802138;技术咨询电话:19930641757;纪检监督电话:0311-87801376;线上咨询QQ:3148338381,受理时间为早9:00-11:00,下午2:00-5:00。

  5.录取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前往幼儿园办理手续,请提前告知幼儿园。逾期且未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河北省省直幼教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0日

关键词:招生|2020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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