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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评“河北省文明单位”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21-01-07 11:14:34来源:办公室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扬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授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通报》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通报》希望受表扬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键词:文明|单位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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