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21-07-26 11:09:00来源:办公用房管理处
日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省直机关房地产权属登记范围、职责分工、登记权利主体、权属审核、登记分类、登记经费、档案管理、相关事项等内容予以明确、细化,并对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办理意见。 《通知》厘清了省直房地产管理边界,对权属界定及登记权利主体进行了分类,对省直机关房地产处置提出了事前核准的要求,对权属已登记到省政府或省直机关单位名下的房地产划转明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并出具相关手续。 《通知》的印发,进一步规范了省直房地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标志着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