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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二)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21-08-18 10:35:37来源: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二)

  (二〇二一年七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

  二、党内法规体系的加快建成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一个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的历史过程,是在党内法规达到相当数量基础上对其提出的集成集约结构性要求。党的十八大后,党内法规体系进入加速形成阶段,这既是长期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逐步推进的结果,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的新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四个伟大”,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有针对性地作出一系列理论指导和决策部署,确保这一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大制度建设理论指导力度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是在党的指导思想指引下进行的,党的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完善必然会有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大发展、大进步,党内法规体系化进程之所以能够加快推进、全面推进,根本在于党的基本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指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科学行动指南,为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坚持依规治党,专门针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制定和实施党内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建章立制,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党内法规,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有机结合起来;要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健全制度,为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要坚持系统推进,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得到了坚决贯彻落实。

  (二)加大体系构建顶层设计力度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擘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蓝图,加强统筹谋划、搞好整体布局,锚定目标、按计划分阶段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2013年11月,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体系框架,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2016年12月,党中央召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构建党内法规体系提供了行动纲领。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体系。

  2018年2月,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紧紧围绕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目标任务,对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谋划设计,进一步明确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对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出新的部署安排。

  (三)加大制度缺项短板补齐力度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党中央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党内法规制定步伐,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党中央针对全党重大问题,出台147部实践亟需、务实管用的中央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70%,填补大量制度空白,引领带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立足履行本领域党的工作职责,出台100部部委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部委党内法规61%,为加强党的各方面工作提供重要遵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立足本地区实际,出台2184部地方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地方党内法规67%,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地区落实落地。

  统筹推进各类型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党中央将制定准则、条例作为建设党内法规体系的主体工程,着眼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重要关系、重要工作,出台42部准则、条例,占现行有效准则、条例91%,加快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配套党内法规,为党的各方面具体工作提供规范和保障,进一步为党内法规体系“添砖加瓦”。

  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党中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注重党内法规体系各板块的衔接呼应、互联互动,出台党的组织法规94部、党的领导法规554部、党的自身建设法规866部、党的监督保障法规916部,推动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保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四)加大制度协调统一维护力度

  党中央注重发挥备案审查和清理在推动形成党内法规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

  强化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健全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形成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军队系统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从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有力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审查地方和部门向党中央报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2万余件、发现和处理“问题文件”1400余件,备案审查的政治功效和监督作用日益彰显。

  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综合运用即时清理、集中清理、专项清理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2012—2014年、2018—2019年,在全党范围内先后开展两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中央层面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865件,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瘦身”和“健身”,维护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

  (五)加大制定体制机制保障力度

  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

  健全党内法规审议程序,重要中央党内法规一般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必要时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书记处研究讨论重要中央党内法规草案,每年听取中央办公厅所作的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报告,对党内法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安排。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统一高效的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制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党内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过长期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加速推进,一个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已经形成。在这个由3615部党内法规共同构成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居于统领地位,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基本上应有尽有,各板块的党内法规比较齐全,各领域各层级的配套党内法规比较完备,党内法规体系内部总体做到了内容科学、协调统一,我们党管党治党、执政治国全面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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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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