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推荐案例初选结果名单公示
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321号)和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23〕321号文件的通知》(冀事管〔2024〕7号),经材料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初选以下10家示范案例为推荐案例,现予以公示: 邯郸市丛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案例;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兴隆小学案例; 张家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案例;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案例; 唐山市路南区机关事务中心案例; 保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案例; 丰宁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案例; 河北省深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案例; 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案例;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案例。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馈,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311-87903137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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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