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驻石省管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swj.hebei.gov.cn2025-09-10 14:50:00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名称: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驻石省管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87
文号: 冀发改公价[2023]630号
发布日期: 2023-05-15

省管幼儿园:

经研究,省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仍按照原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驻石家庄市省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7〕5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政策执行。原规定中所涉及政府部门职责因机构改革变化的,由改革后职责归属部门承担。本通知自2023年5月24日执行,有效期3年。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5日

主办单位: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版权所有: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网站地图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  邮编:050051  邮箱:hbswglj@163.com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1300000048  冀ICP备07025505号-11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607号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