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召开“省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工作对接部署会”
根据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冀公节能办【2017】1号)及《河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4月11日上午,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在省事务管理局10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省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工作对接部署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的同志及20家中标审计服务机构的主管领导、项目经理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向大家介绍了我省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背景,就做好省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强调了三点要求: 第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能源审计机构应制定所有审计项目的总体工作方案,并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总体工作方案中至少应包含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人员安排和进度计划等内容。能源审计工作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第二、强化服务意识,提供“保姆式”服务。能源审计是对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体检”,考虑到很多公共机构并不具备相关专业人员,从前期沟通到出具报告的全过程,审计机构应当提供“保姆式”服务。 第三、做好保密工作。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推进省直厅局能源审计工作。 会议强调,省事务局组织专人对省直被审计的厅局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电话了解情况、书面反馈意见,设专门工作电话,了解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的工作情况、服务态度等内容。在座的各位服务机构领导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会议就如何与省直部门对接、能源审计工作内容和能源审计报告作了详细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为下一步其他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开了好头,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改造工作打好了基础。 会议结束后,20家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已开始深入各厅局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2017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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