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全省对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进行预验收
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国管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8〕11号)和我局《关于2017-2018年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事管〔2018〕45号)精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分两组于2018年8月13日—8月17日开始对全省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暨预验收。督查暨预验收程序为:自查、审核、现场核查、整改复核等。 |
关键词:国家|节约 |
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