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2019-05-27 1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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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省直各部门:

  根据国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要求,全省2018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已通过国家会审,现将全省公共机构数据统计及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更好完成消费数据统计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召开全省公共机构2018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会议的通知》(冀事管〔2019〕28号),从3月25日至28日利用4天时间组织了全省数据会审。省数据审核专家组对省直各部门、各市汇总的2018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匹配性进行了审核。

  会审测算表明,2018年我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比2017年分别实际下降2.8%、3.0%和3.9%,三项指标下降率均达到了国家和我省目标。

  从2018年度统计数据综合分析情况看,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实现小幅下降。与2017年相比,煤炭、电力、天然气、汽柴油、水等消费变化幅度相对较大,其主要原因是全省各地狠抓雾霾治理,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等项目,加大公车改革力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组织开展节水节能改造等。

  二、数据统计报送较好的单位

  2018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克服机构改革期间时间紧、任务重等因素,积极开展数据统计工作。部分省直部门、市数据报送质量较高,具体如下:

  有关省直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委办公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贸促会、省委宣传部、省审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省统计局、省煤田地质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国资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水利厅、省文联、省商务厅、省地矿局、省委政法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委老干部局、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团省委、省纪委监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妇联、省科学院、省政府办公厅。

  有关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张家口市、廊坊市、衡水市。

  三、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2018年度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部分省直公共机构报送数据迟缓,存在漏报、错报等情况,数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个别市对所属单位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部分公共机构数据完整性、合理性、匹配性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

  三是部分县(市、区)没有明确相关工作负责人员,数据统计工作存在进展缓慢、数据不准、质量不高问题。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希望数据质量报送较高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努力,确保数据质量再上新台阶;数据统计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认真查找问题,切实夯实基础,严把数据审核关、汇总关,确保按时、保质报送能耗数据。

关键词:资源|指标|通报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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