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多措并举促节能
沧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着力推进节能改造、节能宣传、能源审计,成效明显、亮点纷呈。 一是成立专班,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络员。 成立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组。分管局领导带队,对重点用能单位和20个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调研指导。每年年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打分的方式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进行节能考核。 二是加大宣传,提升节能意识。 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电子屏滚动显示、电视节目插播、机关摆放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 在“全国低碳日”当天,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取少开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乘坐公交或骑车上下班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通过倡议书、宣传栏、宣传报等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定制分类垃圾桶。 三是紧抓重点,增强节能引领。 国家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渤海新区管委会和市妇幼医院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市审计局、海兴县政府、任丘市医院等8家单位申报新一批国家级示范单位。 市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专题部署,强化督导。每县抽取2-3家创建单位实地检查。对达标单位授予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并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单位,形成“县县有示范、各行有典范”创建模式。 节水型单位建设。配合市节水办开展有关工作,沧州市荣获“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并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初审。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等5家单位卫生间进行节水改造,年节水19000吨。 开展节电改造。将市政府大院油浸式变压器更换为干式变压器;将普通日光灯改造为三基色日光灯,年节电3万余元。 开展能源审计。召开全市能耗统计会议,加强重点能耗单位用能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示范引领,率先完成能源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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