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既有办公建筑外窗节能改造圆满收官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19-10-25 09:26:16来源: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近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10个省直机关既有办公建筑节能外窗的改造圆满收官。据测算,改造后年节能量204吨标准煤,建筑能耗下降率7.4%。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7年组织专业机构,对省直机关既有办公建筑进行能源审计,摸清底数,2018年,印发外窗节能改造需求通知,筛选出既有改造价值、又有改造需求的10家省直厅局办公建筑,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外窗面积0.96万平方米,列入节能改造窗对象,并进行了精细谋划、严密组织、统筹管理。 标准统一化。委托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10家单位逐一查看、分析、评估。在综合考虑外窗现状、资金量、节能量的基础上,确定选择刚度较大、寿命较长的65系列断桥铝合金型材外窗。统一的标准,提高了建筑舒适性和美观度,使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 资金评审化。委托专业机构对改造资金初步评审,并根据有关规定,送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再评审、再把关。经过多方程序监督,节能窗改造资金拨付到各改造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确保了资金节约。 督导经常化。把监督管理贯穿于招标、施工的全过程,召开5次调度会,对改造标准、质量、工期等提出要求,并组织人员,分赴各单位对施工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进度按时间节点推进、工程质量按标准实施。 事后经验化。各改造单位竣工后,为做到系统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性、一致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各单位报送改造情况报告、招投标文件、施工图、资金使用清单、验收报告等,既作为事后监督,也确保施工资料系统、完整,为今后科学推进节能改造工作提供经验参考。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充分利用节能专项资金,有计划、分批次、持续性推进节能改造,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增添新动能。 |
关键词:建筑|节能 |
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