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机关第四幼儿园改扩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预〔2019〕21号)和《河北省省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冀财绩〔2024〕8号)要求,按照2026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2026年5月6日-6月26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绩效评价小组对河北省省直机关第四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一、评价工作组织情况 (一)成立评价小组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预算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2026年度省级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成立重点绩效评价小组。 (二)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方面,共设置10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 (三)明确评价范围 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对象为河北省省直机关第四幼儿园改扩建项目,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20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实际拨付资金2183万元,含一般债券1700万元、一般财力483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在全面掌握专项资金基础资料的前提下,评价小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取得更为详实的评价资料,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在此基础上,根据核实情况和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量化打分。重点评价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形成最终评价结论。 (一)项目决策 2023年12月、2024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可研、初步设计,立项依据充分、审批流程规范;2024、2025年均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目标合理、指标清晰,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预算经过科学测算,资金规模匹配建设任务。 (二)项目过程 资金拨付方面,2024年原下达预算1000万元,因设计批复、招标滞后及冬季施工限制,调减预算至500万元;2025年分两批下达资金合计1683万元,资金拨付贴合工程施工节奏,保障主体建设与收尾款项支付。 预算执行方面,到位资金2183万元,累计支出2133.05万元,执行率97.7%,结余49.95万元缴回国库,结余源于全过程成本管控节约资金,不存在进度滞后问题。 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单位经费审批制度,全部支出手续完备、用途合规,未发现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国库支付、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有序。 (三)项目产出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改造、新建三部分,其中改造北侧教学楼,建筑面积1944.69㎡;新建教学楼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2472.21㎡;新建配套水泵房、消防水池、室外道路、管网、绿化设施等。 施工内容全部按设计完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计划工期2024年12月—2025年9月,实际2025年2月开工、12月竣工。其间多次大气重污染预警停工造成工期延后,但完工时间符合规范标准。2024、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 (四)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突出,获得服务对象高度认可。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后受益幼儿数量超过了90人。经向教职工及幼儿家长线上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达100%。改扩建有效扩充教学场地、增设多功能活动室、完善户外配套设施,改善办园硬件条件,提升保教水平与园所发展能力。 三、评价结果 河北省省直机关第四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概算2208万元,实际拨付资金2183万元。项目全部绩效目标完成,工程整体符合建设标准。 经评价,河北省省直机关第四幼儿园改扩建项目重点绩效指标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绩效指标评分情况表见附件)。 四、问题分析 未发现相关问题 五、改进建议 (一)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施工工期 充分结合幼儿园实际需求与建设规范,统筹考虑季节因素、施工条件,细化各阶段任务节点,预留合理弹性空间。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项目前期手续高效办理,为后续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增强人员专业性,熟悉基本建设流程 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前期进行基本建设政策、项目管理流程的专题培训,学习基建领域最新规范要求与管理经验,强化项目各环节的合规管理意识,提升业务实操能力,保障后续基建项目各环节推进更加规范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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