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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的通知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16-09-29 16:32:00来源: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要求的“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我省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时强调的“提高党内生活质量”指示精神,近日,省直工委印发了《关于对省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决定对省直各部门党的组织生活现状进行一次调研,要求各部门、单位对近年来党内生活情况进行自查,于11月25日前报告自查情况,12月上旬省直工委将到各部门进行实地调研。为做好我局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近年来的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回顾、梳理,对照调研内容认真进行自查。

  二、撰写好自查报告。正式书面报告经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或加盖印章后,于11月21日前报送局机关党委,同时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到机关党委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zswjjgdw@163.com)

  三、调研内容

  1、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情况;

  2、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

  3、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

  4、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情况;

  5、党组织经常分析研究党内思想状况情况;

  6、开展党课教育和领导干部讲党课情况;

  7、组织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

  联系人:耿朝峰

  联系电话:87903012 15803110809

  机关党委

  2013年11月14日

关键词:党建|党组织|通知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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