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简介
2001年11月,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实现“政务”与“事务”工作职能分开,建立新型的机关后勤服务机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直房地产管理处的“管理与服务”两个职能进行分离,组建了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原房地产管理处所属10个住宅小区管理科成建制划转房地产服务中心管理,2002年成立的玉成管理处隶属于房地产服务中心管理。 根据冀直管[2001]19号和冀直管[2008]28号文件,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职责是:1、负责省直统管住宅区、省直机关用房及所属设施、设备的修缮;2、负责供水、供电、供暖、绿化、卫生、保安等管理服务工作;3、加强社区服务,为居民生活提供高效、便捷、经济的综合性经营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4、负责向产权所有人提供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建议和计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5、负责经营管理省直统管住宅区附属商业用房,面向社会,开展多种经营服务;6、代理产权所有人的房屋出租、交易、转换等业务;7、受产权所有人的委托,负责省直统管旧住宅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开发的组织实施工作;8、负责物业管理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9、参与社会竞争,承担省直统管住宅区和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之外住宅区、厂房、仓库商业用房、写字楼等物业管理业务;10、负责省级和厅级干部周转房入住前的房屋改造装修,内部设施(家具和家用电器等)的购置与日常管理;11、负责省级和厅级干部周转住房日常管理和服务;12、负责事务局统管危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组织筹划。 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设有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开发部四个职能部门,所属10个住宅小区管理科和1个管理处管理面积近百万平方米。分别是:东苑小区管理科、平安街管理科、维明街管理科、机关北院管理科、师范街管理科、石邑路管理科、西苑小区管理科、合作路管理科、华翠园管理科、明珠园管理科和玉成管理处。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壮大经济实力,2010年组建了维修服务公司、保安公司、保洁公司三个专业分公司,为参与市场竞争,提供社会化服务奠定了基础。 多年来,房地产服务中心一直服务于省直党政机关,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服务经验,并且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管理理念,不断强化管理,优化服务,逐步锻造优质服务品牌,先后被国家建设部、河北省建设厅、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评为“物业管理先进单位”。 近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房地产服务中心认真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省直房地产管理与服务的新路子,积极改革内部管理机制,狠抓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开拓创新、求实奉献,使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所提供的真诚、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省直干部职工及广大住户的普遍赞扬。 |
关键词:省直|房地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