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17-03-01 12:06:14来源:河北日报
2月15日,省大气办发出通知,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沧州、唐山和定州、辛集市,于2月16日20时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2月16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将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和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城市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当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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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