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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17-09-06 16:38:00来源: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机关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2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机关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机关事务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研究部署,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归纳出四个大方面、12类、37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出共计92项整改措施,实打实、动真格地抓好整改落实。经过两个月的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37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24个,基本完成8个,还有5个中长期任务正在按照整改措施积极推进。共制定、修订了31项制度,挽回损失2048.92万元。共计问责9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强力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冠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成林副局长兼任。局党组书记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亲力亲为,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组织推进。分管局领导承担分管领域的牵头落实责任。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巡视整改坚持从局主要领导、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从各处室、各单位抓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真正形成了全局总动员、人人抓整改的有效机制和工作氛围,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民主生活会上,局领导班子对照省委巡视意见,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密切联系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改进思路和措施,为今后整改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细化措施,建立台账,制定好整改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6年12月8日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局领导当天下午就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相关处室单位,对巡视整改意见逐项逐条进行整理。12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整改责任、围绕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印发了《局党组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目标责任清单》,从整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等6个方面,对改什么、谁来改、怎么改、什么时间完成、完不成怎么办,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详细的台账。对整改问题中具备条件的,立行立改;对短期内可以整改的,尽早整改;对短期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拿出整改计划。特别是注重标本兼治,在抓好现有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和落实好“四种形态”,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巡视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提出改进办法并尽快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了跟踪督办,对建立的工作台账逐个问题进行挂账督办,利用每周例会,对各相关处室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通报,局领导当场点评,实行面对面督导。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改反馈材料30余份,对整改情况实行了销号制,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局办公室、绩效办及时汇总整理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各相关处室、单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局绩效考核。具体整改中,相关处室、单位切实做到了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确保久久为功。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对具备条件的,坚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狠抓落实,确保久久为功。针对巡视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重新制定、修订了31项制度,其中已完成23项,正在修订完善8项。结合《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若干措施》及年度落实责任分解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机关事务规章制度体系,以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和保障了整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整改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党组对重大问题把关定向作用没有有效发挥”问题,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提出“凡‘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两个《决策规则》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确保了局党组对重大问题把关定向作用的有效发挥。同时,进一步畅通了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了党员表达意见渠道,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切实提高了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放松党的领导”问题,一是制定了《局关于临时党支部的建立及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在局和局属单位承担的工期较长的重大建设项目中适时成立临时党支部。根据省政府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了项目办临时党支部,明确规定临时党支部的设置、职责,及时督促临时党支部认真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了对临时党支部的领导和对党员的管理。二是制定了《关于对我局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机关纪委对局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对在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对推动机关后勤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企业改革力度不够”问题,按要求稳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起草《河北省党政机关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的指导意见》,完善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机制,规范保障行为。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薄弱、党员教育不接地气”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抓机关党建精力不足,党建活动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不接地气”问题,一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按照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了《局党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对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如何落实好党建责任、深化推进党的建设作了明确要求和部署。二是制定了《局党组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内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不了解,党性修养不够”问题,机关党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训内容、重点工作、主要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党员教育培训作出全面安排。坚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针对不同处室(单位)特点,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加强典型教育、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多种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开展读书活动,鼓励党员通过网上论坛、QQ群、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型载体互动交流,定期组织参观学习,着力在全局系统营造勤奋好学、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制度执行上抓得不死,各支部未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来抓”问题,制定了《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管理制度》,对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的落实作出明确规定。制定了《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定期查验各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对记录不清楚、不真实的党支部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强化考核,将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其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

  2.关于“基层组织不健全、换届不及时”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机关党委未按时组织换届”等问题,一是局党组就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规定、按程序选举了代表、推选了候选人,省直工委进行了考察并作出批复。2017年2月7日上午,组织召开了中共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9人、机关纪委委员7人;召开了机关党委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共计3人;召开了机关纪委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机关纪委书记。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43个基层党支部全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和各位党员会前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认真查摆问题、认真撰写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所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同时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作风等进行了评议,没有不合格党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支部组成不规范,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长期空位”等问题,正在修改完善《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重新明确: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职务调整时,应及时对其党内职务进行任免。同时,及时按照组织程序调整、补充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确保了基层组织更加健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党委对发展党员不重视,转正手续办理不及时”问题,一是对2013年以来19名预备党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履行审批程序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同时,责成机关党委就我局党员发展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调查,查明问题原因,并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局分管领导对机关党委3名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二是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新制定的《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对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运作。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党支部和党员党费交纳不规范、不及时”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中组部文件规定执行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各党支部建立《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按要求上报机关党委备案。全局党员主动补交了2008年以来的党费。同时,严格了党费交纳纪律,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并将是否按规定完成党费收缴工作与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年终评先资格、支部工作年终绩效考评挂钩。

  3.关于“干部选用机制配套不完善、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严格,操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修订了《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局晋升科级干部管理办法》,待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事制度不够健全,局属单位聘任人员混岗,机关干部到局属事业单位任职”等问题,一是研究起草了《聘任人员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完善修改;摸清了相关事业单位混岗底数,并对有关人员混岗问题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二是关于2名机关干部到局属事业单位任职、人事关系仍在机关的问题,其中1名属退休人员,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另1名为在职人员,经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联系,正在按照人事工作相关要求积极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研究起草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待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对抽查中发现的有的人事档案中信息记载不一致、日期涂改等问题,共涉及64卷中的77项,除巡视中移交省委组织部问题线索的人员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外,其他人员将于近日整改到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表全部进行了规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履责、考责、问责不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专题研究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少”问题,一是制定了《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二是研究制定了《局党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对党建工作相关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下属单位管理较松”问题,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办法》,要求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关于对局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等制度,切实解决上冷下热、上紧下松、层层递减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下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问题,依据《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局党组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办法》《关于对我局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了党内监督,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人和事,并对其进行及时处置。

  2.关于“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较大隐患”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支出控制不力”问题,一是成立了局财务集中审核结算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集中审核结算中心审核结算办法(试行)》和《财务集中审核结算细则》,进一步加强了对局机关和局属各二级预算单位(共计17个部门)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收入支出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收支预算,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组织对局系统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外支出情况进行了核查,建立了台账,并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成。三是抓好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提高会计规范化水平。加强了对财会人员的管理,同时强化了财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对财务运行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机制。四是强化审计工作,坚持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把审计重点瞄向那些屡审屡犯的问题,形成以审促改的机制。同时加强了财务管理追究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五是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财务工作流程实行痕迹化、可追溯管理,力争早日实现对每一笔资金支出、每一个财务岗位的动态监督,实现对财务风险点的自动控制、交叉验证、自动核验,有效预防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风险。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建管理上存在边设计边施工、先施工后招标、执行集中采购不严格”问题,一是基建管理方面,目前已完成了对基建财务审核、审计及档案管理政策规定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督导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省级住宅管理处和省直玉成小区等三家单位,根据工程内容及日常工作需要,确定了基建标准,进一步严格了工作流程。二是规范基建管理程序,完善多方监督。根据局属相关基建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小、多、急”的特点,正在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协调,协商邀请专家进行业务培训事宜。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成员到基层单位走访慰问不多,对基层、群众的诉求关注度不够”问题,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和落实《局领导班子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制定了2017年度局领导班子定期到基层走访调研直接联系群众日程表,并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进行了安排。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作风建设抓得不紧,为领导和职工服务不能一视同仁”问题,制定了《“四零”服务制度》,严格按照省作风办和行政权力公开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窗口服务行为的规范工作,相关窗口服务人员精神状态有较大改观。

  4.关于“局机关纪委‘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纪委人员补充不够及时,与新成立的综合派驻纪检组衔接沟通不畅”问题,认真落实《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局内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按规定充实机关纪委队伍,按编制配齐工作人员。认真落实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加强了与其的沟通,自觉接受其监督指导。每次召开党组会,均在会前邀请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后及时报送会议纪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问责偏松偏软”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一些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预防、早敲警钟。严格按照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要求,认真开展“十个一工作法”,努力实现落细、落小、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纪检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制定了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力争把问题找准找全。同时,通过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制发廉政通知,进行明察暗访和纪律巡查,提醒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着力发现党员干部苗头问题,及时提出要求,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对局属单位监管不力、管理混乱方面

  1.关于“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预算约束不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中心预算观念淡薄,收支缺乏预算约束,部分收入未纳入省级财政预算”问题,强化了预算观念,加强了制度建设。该中心领导班子和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制度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了《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内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了财务内部控制管理;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违反预算规定相关问题,对当时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应缴未缴国库收入、坐支应缴预算款、基本建设支出和水费收费软件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相关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梳理收入、追本溯源,将房租收入节余及时上缴局财务集中审核结算中心,解决了应缴未缴国库收入问题,有效杜绝了坐收坐支情况;严格执行省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中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政策进行建设支出和政府采购。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经审批对外投资成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河北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巡视整改要求,目前已全部收回物业服务公司国有资产投资。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没规矩、随意定价、坐收坐支”等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商业网点管理规定》;对2016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了重新整理,重新核实了出租房屋的面积和价格,确保了基础资料完整齐备和房屋租借合法合规。

  2.关于“省直玉成小区管理处资金和工程管理缺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玉成小区在工程项目管理上严重滞后,存在‘六个无’”问题,一是与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参照国家及地方工程管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玉成小区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省直玉成小区管理处维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维修项目申请报批、项目招标、施工管理、材料供应、项目验收、审核与结算、档案管理等八大方面提出了要求,尤其是对市场询价、招标过程、合同签订、组织验收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细化明确。在具体项目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经过政府采购。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项目招投标监管,在招标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定。二是制定了玉成小区管理处《维修通用服务协议》及《专项维修协议》示范文本,要求只要是对玉成小区院内提供维修的外协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及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重点对2016年省委巡视组到玉成小区管理处巡视前未结算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分类,对大小共计18次零星维修项目进行了整理,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共计补充协议4个、补充竣工验收单18个。

  (五)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方面

  省委巡视组移交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3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1件、立案1件、了结1件。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总的来讲,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从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如有的工作受相关情况制约进展得还不够快;有的工作整改标准还不够高等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继续抓住巡视整改这一契机,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巩固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如一抓好问题整改、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在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驰而不息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一)强化领导,加强党建,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局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并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把机关党建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坚持党建工作优先谋划、优先部署、优先落实,积极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好“一岗双责”,从局党组做起,各党总支、各党支部都要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要与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紧密协作,做好监督责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发现问题早提醒,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坚持“回头看”,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审视、再梳理、再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力争做到最好;对条件暂不成熟、整改不完全到位的,列出整改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尽早解决。注重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固化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切实有效的制度推进各项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整改责任为契机,深化督办考核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机制切实提升巡视整改的整体成效。

  (三)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创新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通过巡视整改,我们进一步认清了制约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问题与不足,通过逐一对照整改,理清了思路,萌生了动力,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跨越提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切实抓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建设、省级行政办公区规划管控办法的落实、强化系统指导、机关运行成本统计等重点、亮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职能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不断提升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我们深知,虽然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相比,与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为此,我们将团结带领机关事务全体人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790301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5号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邮政编码:050053;电子邮箱:szswjjgdw@163.com

  中共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7年9月6日

关键词:巡视|整改|通报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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