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2016〕24号)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字〔2017〕70号)的规定,我局精心部署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审慎、及时保质地清理了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第5号)关于规范性文件范围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梳理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11件。其中,实施的省政府规章共计2件(见附件1),实施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2件(见附件2),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计7件(部分见附件3)。我局已按要求将以上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报省法制办审核。未依法定权限和程序修改文件前,文件原有法律效力不变。我局按照清理标准和要求,经依法审慎、全面深入研究分析,认为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继续实施,予以保留。 特此公告。 附件:1.我局实施的省政府规章清单 2.我局实施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单 3.我局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部分清单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我局实施的省政府规章文件清单 (1)《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26号) (2)《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3〕第4号) 附件2:我局实施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单 (1)《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冀政办字〔2005〕24号) (2)《河北省省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15〕110号) 附件3:我局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部分清单 (1)《河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规程》(冀事管〔2015〕8号) (2)《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冀事管〔2016〕43号) |
关键词:文件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