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127项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到部门
许勤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等127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 12月13日下午,省长许勤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会议宣讲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以严而又严的监管举措,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34个省直部门(单位)共计127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确定了气代煤、醇基燃料、大型城市综合体、玻璃栈道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部门和职责,实现了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填补了安全监管空白。 “每个责任部门都领了一座山回去。”许勤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责任部门要把这份重于泰山的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用硬措施落实硬责任,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抓好落实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 许勤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不能松懈。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危机意识、红线意识,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对待,严格落实省两办印发的《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把苗头隐患化解在前面。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各类技术单位的合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河北省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地图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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