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处置利用及租用(借用)管理制度印发实施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21-12-20 17:16:00来源:办公用房管理处
12月15日,《秦皇岛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处置利用管理细则(试行)》《秦皇岛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借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实施。秦皇岛市成为省内第一个出台办公用房处置利用和租用(借用)管理专项配套制度的地级市。 在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研究政策规定,设计工作流程,多次征询司法、财政、行政审批、住建、资源规划等职能部门意见,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保《细则》《办法》各项规定在规范、严谨的前提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下一步,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细则》《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市级党政机关闲置房地产资产的处置利用及办公用房租用(借用)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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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