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冀事管〔2014〕6号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 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定州市、辛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河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写各类基础信息和能耗数据 2013年公共机构能耗资源消费统计报送工作,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相结合的形式,按照《方案》填报说明和要求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和能耗数据。2013年下半年开展的《全省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中,有部分公共机构基础信息仍存在填报项目不全、内容不准、不实等问题,各公共机构务必逐项对照核实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费台账,并认真加以修改和完善,确保本单位报送的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耗数据真实、准确。 二、突出抓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审核汇总 根据《方案》要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于2014年3月1日前,各地区应于2014年3月15日前,将2013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我局。各部门、各地区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指导和督促本部门、本地区所属或所辖公共机构,全面收集和汇总各类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及时填写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耗数据。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所辖、所属公共机构上报的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耗数据,对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单位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详细的校验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对报送的各类节能基础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严格把关,确保基础信息填写规范、完整、准确,各类能耗数据口径统一,符合实际。 三、科学分析并撰写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分析报告 科学分析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是评价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水平、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挖掘节能潜力的必要条件。各地区要在认真审核本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年度以及“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区分能源资源种类、公共机构类型、不同行政层级等,认真分析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主要指标量,以及变化趋势。同时,结合今年以来本地区采取的各种节能措施办法所取得的成效等因素,全面、客观地评价本地区2013年公共机构各类能耗指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撰写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分析报告,于3月31日前一并报送我局。 四、有关要求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科学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督促所辖、所属各公共机构负责人关注和指导节能工作,切实帮助解决节能基础信息建设、能耗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我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培训工作,加强和提高所属、所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所辖、所属公共机构基础工作建设和能耗统计情况等进行核查考评,实施奖优罚劣。我局将适时分别对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建设情况及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 2013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电子版下载及报送数据电子邮箱:hebei2014nhtjbb@163.com,密码:87907319。 联系人:王志勇、陈有柱。 联系电话:0311-87807265、87907319。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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