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15﹞22号文件的通知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件 河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局 冀事管〔2015〕14号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局 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15﹞22号文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县)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粮食局,教育厅等部门省属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勤俭节约的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粮食局四部门决定在全国各高等院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国管节能﹝2015﹞22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我省开展此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管节能﹝2015﹞22号文件要求,在所属各高等院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做好征集活动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粮食局要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宣传工作,扩大征集活动的影响和范围。 三、各学校要广泛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并认真做好作品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保证征集作品质量。活动详细内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各学校请以校为单位将征集作品直接报送征集活动组委会,报送方式见附件。同时将征集作品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电子邮箱:hebeijnb@163.com。 附件:国管节能﹝2015﹞22号文件 省事务局 省教育厅 团省委 省粮食局 2015年3月2日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印发 (联系人及电话:省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李士义 0311-87908031;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刘建林 0311-66005091;团省委学校部 梁博通 0311-87903819;省粮食局流通发展处 梁志斌 0311-85814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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