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答疑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18-02-27 10:44:56来源: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直汽车服务中心
2月24日,《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一文发出后,群众反响热烈,对公安部这项便民利民措施纷纷表示欢迎。另外,也有部分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向我们咨询了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对提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统一答复。 特别说明:“交管12123”新增这一功能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另得到最新消息,原定于3月1日实施的面签绑定新规延至9月1日实施,请大家理性选择,不要扎堆办理。 河北省省直汽车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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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