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10周年暨推进新时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流活动在京举办
11月1日,国管局在京举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10周年暨推进新时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流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总结《条例》实施10年来的主要成效,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理念,交流探讨下一步思路和方法,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局长李宝荣出席会议,国管局副局长陈建明,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王善成,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晓卯,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分别作了主旨发言。 陈建明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全国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主动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出行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落实绿色发展观,以高度的行动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定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倡导者、示范者。 《条例》实施10年来,协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了以《条例》为核心,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能源审计管理等制度相配套,能源资源消费计量、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等国家标准为支撑的制度标准体系;建立了面向全国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现了能耗数据在线计量和监测,为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将公共机构节能列入了对各级人民政府考核内容,形成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力约束机制。 10年来,全国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资金超过200亿元,实施了供热、空调、照明、电梯、水泵、数据中心、食堂等重点用能系统节能改造,中央国家机关和29个地区的省直机关率先实现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共创建2050家国家级示范单位、2300余家省级示范单位、1400余家地市级示范单位,遴选出184家能效领跑者;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日常宣传教育;累计培训节能管理人员300余万人次,广大干部职工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的意识大为增强,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相较2008年,2017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9%,人均能耗下降29.4%,人均用水量下降31.1%。经过10年的不懈努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增速放缓,能源消费结构渐趋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对全社会节能减排的引领示范作用。 10余位来自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推进新时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气候治理”和“践行绿色发展共话公共机构节能机遇与创新”主题,展开了两场精彩的现场对话,从多个角度介绍了国内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经验做法,并为新时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能效领跑者单位代表,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国际机构、金融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及媒体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
关键词:节能|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