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召开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工作座谈会
4月19日,国管局召开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工作座谈会,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通报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国管局副局长王永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对机关资产、行政经费、服务保障等作出规定,明确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方面的事权,既是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回应社会关切的现实需要,更是全面依法治国、依宪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认为,目前,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的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管理实践不断创新,理论基础日益夯实,社会期待持续提升,开展立法工作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会议强调,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是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运行效率、提升政府施政效能的大事,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抓紧抓好。要聚焦“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定位,从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机关运行效率、提升政府施政效能的大局出发,提高政治站位,跳出部门利益,进一步提升机关运行保障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凝聚立法共识,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努力减少分歧,确保立法进程顺利有序推进。要健全立法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围绕立法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献智聚力,共同做好立法工作。 中央编办、中直管理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个部门围绕立法意义、立法定位和主要目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立法思路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讨论交流,研提了意见建议。中央编办等9个部门有关人员及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30余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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