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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21-03-31 10:27:48来源:办公室

  3月20日,邯郸市北方冬季取暖试点城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圆满完成,经专业机构评估,全部符合国家建筑能效改造标准,达到能效水平提升30%以上的节能目标。

  2019年以来,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组织、协调、指导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对市直机关、县(市、区)既有办公建筑进行节能诊断,筛选出既有改造价值、又有改造需求的5家市直单位和20个县(市、区)部分办公建筑,建筑面积52.8万平方米,列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象,按照能效、资金、质量、资料“四统一”标准认真组织改造单位实施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统一能效标准。由省级以上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改造单位逐一查看、分析、评估。在综合考虑外窗、外墙、屋顶现状的基础上,统一确定改造后提升能效水平30%以上标准,提高了建筑舒适性和美观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统一资金标准。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邯郸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工程改造价格不超过每平方米300元标准,各改造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对改造资金进行评审。经过多方程序监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拨付到各改造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

  统一质量标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把质量管理贯穿于改造的全过程,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调度会、推进会,对改造标准、质量、工期等提出明确要求,组织人员到各单位对施工进行检查、指导,并协调市政府督察室组成联合督导组到既改单位实地督导检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确保进度按时间节点推进、工程质量按标准实施。

  统一资料标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收集整理各改造单位节能诊断、工程设计、资金评审、招投标、工程监理、材料检测、竣工验收、节能评估、工程决算等档案资料,按照时间顺序、逻辑顺序装订成册,确保节能改造资料系统、完整,既为事后监督做准备,也为后期科学推进节能改造工作提供准确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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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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