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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须知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wj.hebei.gov.cn2022-08-11 09:42:56来源:人事处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15日-17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地点

  石家庄金石工业园创新大厦一楼东侧诺亚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新石北路368号桥西区西二环金石工业园,公交22路金石园区站下车,公交25路、368路以岭医院站下车西行200米,公交2环1路,2环2路西二环新石北路口下车东行300米)

  三、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普通话二级甲等(幼儿园岗位)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

  2.提前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备案表2份。(请注意延长备案表有效时间)

  3.要求工作经验岗位考生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流水或年度考核表(至少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高校毕业生携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

  5.符合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要求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2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保持联络畅通。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提交材料,有序完成资格复审各项流程。

  3.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考生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因取消招聘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14天内无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参加资格复审当日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填写并携带《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

  五、联系电话

  0311-87802221(省直幼教管理中心)

  0311-87901000(河北省省直机关通信服务中心)

  0311-87909101(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住宅服务保障中心)

  0311-87906873(河北省省直房地产服务中心)

  0311-87902296(人事处)

  0311-83807682(服务大厅资格复审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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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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