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成立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副厅级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1997年2月成立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副厅级机构,由省委办公厅管理。
1999年6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并为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委、省政府管理省直机关事务的工作机构,列省政府直属机构序列,副厅级,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2000年8月,省政府机构改革时,明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管理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事业机构,副厅级,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2003年5月,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规格由副厅级调整为正厅级。
2003年6月,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事业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参公管理)。
2013年7月,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