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全省年度考核中荣获第一名
为了全面提升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更好的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经河北省政府同意,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12月28日制定印发了《2017年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考核内容涉及“节能目标”、“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创新工作”四大类20项内容。并明确指出“此考核结果,将作为2017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节能削煤考核中公共机构节能部分的考核评价依据”;“排序后3位的市,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作为省下一步工作督查重点”。由于此次考核是河北省自2008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以来的首次综合考评,实际上也是对各市多年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可谓意义重大。因此,全省13个市(含定州市、辛集市)都高度重视,进行了精心准备。 石家庄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按照考核要求,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回顾总结,完成了相关文件和佐证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工作,组织编印了《石家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资料汇编》,分为“日常工作篇”、“重点工作篇”、“创新工作篇”三册,共计1013页,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 在2017年工作中,石家庄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三项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数和资金投入量全省第一;石家庄市通过统一组织、统一招标、统一验收、统一支付的形式,申请财政资金158万元,在全省率先完成能源审计工作,省事务局将此模式作为成功经验向全省推广。此外,李雪荣常务副市长亲自出席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周研究节能工作;窦志刚局长多次主持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李长亭副局长经常到省局和县(市)区、市直单位开展“双问计”和调研活动。由于各级领导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使我市在考核中赢得了关键加分。此次考核组织规范,工作严谨。经过各市自查、省局初审、专家组审核,历时近两个月。期间,专家组多次对各市提出质询,核实数据,现场查证。2018年6月27日,考核通报正式印发,石家庄市以满分的成绩,勇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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