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精准发力——衡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的关心指导下,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制度建设、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示范单位创建、节能改造等方面精准发力,助推全市公共机构工作提质增效,在2017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中荣获第三名。 一、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根本,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一)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建立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研究和通报阶段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工作难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全市13个县市区和全部市直部门均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共机构工作小组,出台了符合单位实际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覆盖市、县、乡三级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和统计员网络逐步完善,全市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节能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制度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衡水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的八项措施》《关于全市教科文卫体“五大系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了实施有计划、管理有方法、执行有标准的节能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了全市节能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信息更加精准。以全市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名称、类型、行政隶属关系、办公地址等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整理,及时更新完善了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信息,实现了全市公共机构信息全覆盖,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扩大积极影响 (一)成功举办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衡水启动仪式。6月17日上午在市人民广场举办了第29届全国节能宣周衡水市启动仪式,相关单位介绍了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经验,宣读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王世昆副市长作讲话并宣布节能宣传周正式启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领导、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市直各单位节能工作负责人,各县市区节能工作负责人,共计600余人参加了本次启动仪式,市广播电视台、衡水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示范单位的典型做法,不断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节能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系列活动。组织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与国管局等三部委举办“科普巡展和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衡水学院报送的两件作品分别获得平面设计类、视频类作品三等奖。与市直工委等部门在市直机关内开展“节能先进科室”评选活动,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强化节能降耗和绿色发展意识。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市30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远程培训(第五期),去年参训人员结业考试优秀率达到99%,成绩位于全省前茅。邀请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专家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节能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以考核激励为关键,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一)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经与市委组织部多次沟通,去年市委确定将公共机构节能工纳入市直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成为列入此体系的市直16个单项工作之一。今年年初根据《2018年全市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制定《2018年度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对全市65家市直单位2018年度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经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考核佐证材料,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最终评定出24家优秀等次单位,41家合格等次单位。通过此次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二)配合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完成全市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考评和全市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对全市各县市区的公共机构节能约束力进一步增强。 四、以示范单位创建为重点,不断发挥引领作用 (一)深化示范单位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创建的引领表率作用,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衡水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创建任务、规范了创建标准、细化了程序要求,实行示范单位创建逐级遴选制度,规定申报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的需从获得市级节约型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中筛选,申报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的需从获得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中筛选。几年来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6家,市级节约型示范单位15家,实现了“县县有示范”的目标,对全社会节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二)注重管理机制创新。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节约型示范单位的指导监督,改变以往成功创建一次,“一劳永逸”的错误认识,每年对节约型示范单位进行复核检查,符合复核标准的继续保留其节约型示范单位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取消其资格。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推动示范单位与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结对子,共享其先进的节能管理经验、借鉴其科学的节能技术设施,以先进带后进,让好的经验在面上开花结果。 五、以能源审计和节能改造为抓手,不断深挖节能潜力 (一)加强对能源审计结果的运用。去年完成市直34家党政机关,总计建筑面积30.56万平方米的能源审计工作,并针对每家单位的不同情况出具了能源审计报告,本着能源审计只是手段,节能改造才是目的原则,加强对能源审计结果运用力度,投资20余万元对市政综合照明灯具进行了节能改造,每年节电30%以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资200万元对单位变压器、卫生间、水房等区域老化水管进行改造,更换新型节水龙头,有效节约了能源资源;市交通局建设了能耗监测平台,对全局用能系统实行实时监测,极大的提高了用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枣强县人民医院更换无水小便器30余台,每年节水约1350吨。 (二)既有建筑节能工作获得突破。抓住衡水市作为全国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机会,积极与“市双代办”协调沟通,成功将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目前第一批改造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到2020年10月份,将完成全市75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改造工作。 |
关键词:多措并举|节能改造 |